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发文日期:2019-01-10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按照法治河北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商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厅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理论学习,利用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扎实推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四个加快”“六个扎实”“三个扎扎实实”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不断升级加力,进一步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二)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厅党组紧扣新形势下商务工作发展需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一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树立“三坚持三重用”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培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开展在线学习,依托商务大讲堂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公文写作等,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三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完善了《河北省商务厅目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科学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明确任务和责任目标,实施目标绩效管理与考核。

    (三)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厅级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机关党委以《厅级领导参加支部活动备案统计表》做好督促检查,所在党支部认真记录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修订了《河北省商务厅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方便党员活动的原则,各党支部结合中心任务确定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四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厅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四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行动,厅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所在处的同志,联系实际谈体会、谈信念,谈问题、谈举措,谈责任、谈担当,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研究制定了《商务厅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商务厅“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完成时限要求。二是对照自查了我厅“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参加了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组实地督查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对接会,报送了我厅“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和措施。四是完成了向雄安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审查、业务对接及签订委托书等工作。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落实省政府“多证合一”要求,完成了涉及商务部门的9项改革事项。自2018年6月30日起,在全省施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简化了设立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降低了成本。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制定了《商务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将监管措施进行了细化,强化了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

    (三)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一是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逐项推进。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三是推进网上审批工作。筹建了“商务云”行政审批模块,就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流程、端口开设等进行了专题研究改进,与省政务服务网络进行了对接。目前,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率已达到90%以上。

(四)实行清单动态管理。一是编制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三定方案”,编制了河北省商务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二是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规以及政策的颁布,及时调整清单事项,剔除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内容,确保清单的时效性。三是对外公开。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等在厅门户网站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年度立法。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工作要求,推进了《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先后征求了各市商务局、70多家开发区、35个省开发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完成了《条例》修订稿的起草工作。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一是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请开展立、改、废工作。二是参加了司法部召开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视频会议,研究论证了成品油地址证明是否保留的合理性,确定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备案和税务登记能否取消的意见。

    (三)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体系。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本着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协同发展的原则,三地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推进商务法治建设若干意见》,为京津冀商务法治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经调研,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厅公平竞争的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

(五)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处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机构联系机制》,进一步强调了外商投诉服务工作要求,明确了各市外商投诉服务机构、责任人员及联络方式,建立上下互通的外商投诉服务网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先后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及《行政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咨询论证办法》等。决策保障方面,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形式,充实外聘法律专家队伍,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为行政决策提供高水平的论证和意见建议。全年共审查重大合同文本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9件。

(二)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制定了《河北省商务法律专家库建设实施意见》,规范了入库条件、选聘程序和管理,明确了专家受聘期限,对专家出入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推荐,评审筛选出26名专家入选第二期“河北省商务法律专家库”。二是依据《商务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采取竞聘的方式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达成2018-2019年度法律顾问聘用协议。目前,我厅外聘法律顾问5人,参与机关事务性法律调查论证1件、普法宣传培训10人次,代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4件。

五、强化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考核相关工作。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上传了我厅事后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364条;对我厅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河北政务服务网执法公示子栏目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推进商务行政执法。依据《河北省商务厅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就成品油、拍卖、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等行业实施随机抽查,共组织检查3次,抽查企业30家,向社会公示了检查结果。充分发挥12312平台监管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案件办理程序。2018年,省级12312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51件,其中投诉举报9件、咨询342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力度。对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在调整配齐人员的基础上,严把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关。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数据采集、录入进行动态管理,在商务厅网站进行动态更新。2018年,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及新增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网上培训及考试。我厅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8名。

    (四)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督导检查。对沧州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汽车销售市场的监管情况,就如何强化信息备案、实施信息公示等问题进行了指导。对廊坊市、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工作调研,查看了相关资料,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

六、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

    (一)推进政府监管信息公开。建立网站专栏,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等,及时发布商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

(二)推进政府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设立“商务河北”微信公众号,并与河北省商务厅网站的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同步更新。二是在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公开处室职责及咨询服务电话,设立公众留言板。三是定期发布商务统计信息,包括河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监测服务外包运行情况信息等。

(三)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委委员建议提案。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共117件,均在时限内办结并答复。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认真应对涉诉案件。全年共应对涉诉案件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6件,民事诉讼案2件。行政案件涉及加油站的行政许可、产权变更界定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宜,民事案件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劳动争议。针对这些案件,我厅坚持依法应对,认真准备证据材料,积极撰写庭审答辩状,按要求参加庭审。目前,已胜诉结案5起,其他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二)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全年涉及我省企业贸易摩擦新立案34件,涉案金额5.48亿美元,涉案企业383家。按照商务部要求,我厅积极参加商协会组织的案件应诉协调会,组织企业赴案件发起国参加案件听证会,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依法协调解决外商投诉案件4件。重点协调督办了荷兰驻华大使馆向省政府和商务部致信请求协调解决爱味客雪川食品(河北)公司股东纠纷案。根据省领导批示,我厅三次派员赴张家口市了解协调进展情况,与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纠纷争议焦点,依法提出协调建议,研究解决方案。

    八、认真做好普法工作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落实省委要求,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河北省商务厅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方案》《河北省商务厅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自查工作方案》,组建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学习目标,强化了责任分工,并开展了系列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宪法学习主题宣讲活动。邀请省法制办党组书记王桂海、商务厅党组书记李石分别为全体干部作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的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了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解读了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宣讲了学习宪法的重大意义。二是利用培训教育做好学习宣传。利用干部网络学院等,引导大家增强学习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法治信息发布、在线学法考试、普法工作指导深度融合,不断将宪法学习引向深入。三是购买了《宪法》单行本,做到机关干部人手一册,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答题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宪法学习常态化。

(二)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落实干部学法、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重点安排了宪法、党内法律法规及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同时督促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翻印了《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供机关干部及各市商务局学习使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5.18”河北省廊坊经贸洽谈会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向群众及服务对象发放法律宣传书籍及材料。利用“商务大讲堂”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4次,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制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商务政策法规大培训。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商务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的指导意见》,开展了近2万人的系列政策法规培训。一是组织石家庄、邯郸、唐山等地“走出去”企业,召开法律服务座谈会、风险发布会,编印了《“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为企业提供国别法规、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信息。二是开展外贸高质量发展培训,解读国家和我省最新外贸政策措施,为企业释疑解惑,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三是邀请商务部相关负责同志就中美贸易摩擦暨贸易救济等问题对企业进行培训。四积极宣传解读《电子商务法》,分4次对基层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2018年,商务厅在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省级层面商务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开展较少,主要依托市县商务部门进行;二是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与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差距,亟需提高法律水平和能力。

2019年,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商务法治建设,为我省商务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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