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
(北京2012)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由商务部支持,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具体承办的“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定于2012年12月12日-16日在北京举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与各地老字号企业的交流,全面贯彻落实促消费、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方针,我省决定组团参加此届博览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2月12日—16日
地点:北京展览馆(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35号)
布展时间:12月10日—11日
二、参展企业
我省第一批、第二批中华老字号企业
三、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优惠价1500元/个(面积:3mX2m、展桌1张、折椅2把、电源插座1个、日光灯2支、三面展板、楣板字、地毯);
2、展览空地(特装):最少租用6个标准展位(36平米),管理费用按标准面积的费用计算;
3、参展企业食宿自理。
四、参展流程
1、参展企业需登陆“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官方网站(www.bjlbh.org)点击展商注册项,进入注册系统,进行网上注册;
2、组委会确认收费后,将发票、参展资料等发于参展单位,并于11月20日前确定各参展单位展位位置。指定账户为(账户名称:北京老字号协会、账号:2000188670000161、开户银行:渤海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联系人:王莹、电话:13520702032);
3、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5日;
五、相关要求
1、各市商务局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老字号企业报名、汇款和参展的相关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商务局要确定相关的负责人员,届时负责统计及协调企业参展等工作,人员名单于11月9日前上报省厅流通处。
2、各参展企业要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在“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官方网站(www.bjlbh.org)的申报及汇款工作,并由各设区市商务局负责人核实汇总后,将最终参展企业名单上报省厅流通处。
六、联系方式
河北省商务厅流通业处联系人:程伟
电话:0311—87909785 13722793909
传真:87909190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2-11-05 | |
标 题: 关于组团参加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北京2012)的通知 | ||
文 号: 冀商传[2012]99号 | 主题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