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庆期间猪肉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扩大消费,惠及民生,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省商务厅安排资金100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猪肉惠民补贴销售活动。补贴销售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30日。猪肉惠民补贴销售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销售价格,原则上猪肉每公斤应低于当日同品种猪肉价格3元以上。补贴销售范围为各市主城区。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悬挂“河北省省级猪肉惠民补贴销售点”条幅,明示补贴销售价格、数量等信息,强化管理指导,确保补贴销售工作安全有序。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索引号 : 000218296/2019-32274 | 主题分类: 市场秩序工作 | |
发布机构: 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河北省商务应急管理办公室、河北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09-29 | |
标 题: 省商务厅组织开展省级猪肉惠民补贴销售保障国庆节日市场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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