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电线和电缆作出反倾销终裁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8.51%~63.47%、补贴率为33.44%~165.63%。美国商务部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
1.强制应诉企业上海斯麟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Shanghai Silin Special Equipment Co.,Ltd.)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ebeiHuatong Wires and Cables Group Co., Ltd.)适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简称AFA规则)”):63.47%(征收52.79%的现金存款利率);
2.常丰线缆有限公司(Changfeng Wire & Cable Co., Ltd.)(北京)和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Wuxi Jiangnan Cable Co., Ltd)(江苏)获得单独税率:58.51%(征收47.83%的现金存款利率);
3.中国其他企业适用“不利可得事实规则(简称AFA规则)”):63.47%(征收52.79%的现金存款利率)。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认定:
作为强制应诉企业的上海斯麟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Shanghai Silin Special Equipment Co.,Ltd)和Shanghai Yang Pu Qu Gong(上海)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的补贴率为165.63%;;强制应诉企业常丰线缆有限公司(ChangfengWire & Cable Co., Ltd)(北京)的补贴率为33.44%;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率为33.44%。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19年12月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电线和电缆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19年12月9日发布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
2018年10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企业Encore Wire Corporation和Southwire Company, LLC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合金电线和电缆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8544.49.9000和8544.42.9090下。
来源:经贸风险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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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9-10-28 | |
标 题: 终裁!美国对华铝合金电线和电缆作出双反终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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