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十二五”规划献一计、为商务工作出良策系列之四
编者按:我厅为“十二五”规划献一计、为商务工作出良策活动圆满结束,共征集材料百余份,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主要集中在促进商务事业发展方面,既有宏观分析论证,又有微观举措研究,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现选登部分优秀文章供学习借鉴。
为我省医药物流聚集区(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政策建言献策
整规办
去年底,商务部正式成为医药流通行业主管部门,今年初即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近期我办对全省医药物流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汇总整理,现就我省医药物流园区规范建设和发展政策提几点建议:
调查显示:我省是医药经济大省,医药生产能力居全国第一,产值居全国第二,这是我省发展医药物流优势所在,因为有“物”可“流”,近年来大量医药物流企业随之而生,尤以石家庄最具代表性。目前,石家庄已建成大型医药物流基地4个,即石家庄乐仁堂(正定)医药物流中心、河北神威药业现代物流中心、河北以岭医药物流中心、石家庄第四药业集团物流配送中心;待建5个,其中华药集团、国药控股集团、九州通集团正在加紧运作。一个以石家庄为扩展区,辐射全省甚至整个华北地区的医药物流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然而,与国内医药同行业强势相比,我省医药物流行业依然存在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差、市场占有率和市场集中程度低等问题。为改变这一状况,“十二五”时期应从我省医药物流发展的现实状况出发,充分发挥医药园区和产业集群的聚集效应,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加以重点推进:
一是协调制定全省医药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医药物流业快速成长期,产业聚集加快。首先,园区规划应该立足于医药物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其次,要在摸清现有仓储类物流设施的基础上,明确医药物流园区规划布局的基本原则。在确定总体建设规模的基础上,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鼓励整合利用、提升改造现有医药物流基础设施。建议出台鼓励整合利用、提升改造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支持大型优势医药物流企业通过资产划转、增资扩股、加盟连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对现有分散的医药物流基础设施进行兼并整合重组;鼓励医药工业企业以老旧厂房、仓库置换物流用地、或交给物流企业托管经营,促进其升级改造。
三是着力培育一批医药物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医药物流企业优势,培育发展3—5家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医药物流龙头企业。到2015年,专业化医药物流企业的物流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医药物流服务能力的30%左右。专业化医药物流企业的信息增值服务能力和服务创新能力得到较大提高,物流效率显着提升。
四是加大政府对医药物流园区的扶持力度。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十二五”时期出台具体的医药物流园区土地出让金标准及有效年限、分期支付用地的价款办法,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可为园区建设提供贷款贴息和贷款担保;实施适度税负政策,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税费,可比照两减三免优惠措施,在园区投入使用前两年内免收,后三年减收等办法,支援我省医药物流园区的建设。
五是建立医药物流园区考核评价体系。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在规划建设医药物流园区时,存在着定位不准,规划不明,甚至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物流园区的健康发展。因此,“十二五”时期应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首先要结合我省医药物流园区的发展特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减少城市交通压力、优化城市布局、促进资源整合、减少环境污染等各项指标,建立社会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其次要加强医药物流园区规划、立项后的评价工作,对于占用土地而又迟迟不开工的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肃处理。第三充分发挥各级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从行业自律层面强化对园区的管理,引导园区健康发展。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党务、纪检监察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1-04-27 | |
标 题: 为我省医药物流聚集区(园区)规划建设和发展政策建言献策 | ||
文 号: 第345期 | 主题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