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冀商办案字〔2019〕21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的答复
闫书林委员:
您在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交的第0138号提案收悉,提案对目前我省农产品电商的现状分析非常透彻,观点鲜明,建议可操作性强,很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现就您的提案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工作,以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为工作核心,不断加大区域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强县域农产品电商公共服务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等一系列制约问题存在,相对于其它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仍然偏低。2018年,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实现48.66亿元,同比增长80.75%,高出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率45.55个百分点,但仅为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的4.87%,与农产品电商发达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借鉴提案的建议,针对我省农产品电商的薄弱环节,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工作。
(一)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重点对县域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培训和指导,加强与各类农村电商服务资源的对接,引导电商服务企业入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为农产品网络销售提供产品设计、人员培训、物流仓储、营销策划、产品追溯等全链条服务,促进当地农村产品上行主要服务的本地化。
(二)拓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开展农商互联活动,利用商务部农商互联对接洽谈会、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建立农产品生产与电商企业对接机制;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商务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开展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施方案》,支持地方在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建立特色产品馆。
(三)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进程。农业部门在全省实施“农业质量提升年”行动,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县域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加大省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绿色、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根据本地特色产业情况,确定适合网络销售、带动面大的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中小型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农民等利用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的公信力,推动农产品的网络销售。
(四)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农产品冷链运输、低温配送、冷链销售等上下游有效衔接,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工作,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五)加强农产品电商的人才培育。开展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对电商从业者、电商创业就业者、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电商政策、理论知识、运营操作、案例分析等等方面培训,提高电商从业人员的电商应用能力,促进传统农业企业转型升级。
河北省商务厅
2019年4月16日
领导签发:徐彦平
联系人及电话:柳慧楼 0311-8790973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
索引号 : 000218296/2019-306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9-05-08 | |
标 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138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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