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冀商办案字[2018]第21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于树中、檀英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产业联盟”,提升“农村电商扶贫”动能与质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对目前我省农村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透彻、观点鲜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
农村电子商务对促进农村经济实现跨跃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目标,并在县域农村电商发展服务体系的建立、农民学电商用电商意识的提升、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推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达到610.67亿元,居全国第5位,占全省网络零售额的25.9%,占比高出全国9.74个百分点。62个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16.5亿元,占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19.1%,高出全国9.2个百分点。
当前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仍然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性问题,这些问题在你们的建议中都有体现。借鉴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并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打牢发展基础。一是加强农村电商资源的引进和对接。通过举办农村电商资源对接活动,将更多电商服务资源融入贫困县电商发展服务体系,为当地农村产品上行提供保障,将更多的便民服务资源引导接入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多品类、高档次的便捷服务,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从建起来,到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二是加强全省农村电商的横向联合。根据当前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县域各自为战,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承办企业小、散、弱的状况,引导象河北365集团等这些有实力、有能力的创新型大型电商企业加强对全省各县电商企业的联合,构建产业电商联盟,优势互补,促进河北省农村电商市场的大一统局面的形成。
(二)加快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进程。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业部门在全省实施“农业质量提升年”行动,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贫困县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贫困县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加大省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绿色、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二是加快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孵化。实施“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按照“一县一业、一园一牌”发展思路,支持贫困县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每个贫困县根据本地特色产业情况,确定适合网络销售、带动面大的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中小型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的公信力,推动农村产品的网络销售。
(三)加强农村产品的网络销售。一是强化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服务。对贫困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培训和指导,引导电商服务企业入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供产品设计、人员培训、物流仓储、营销策划、产品追溯等全链条服务,促进各贫困县实现当地农村产品上行主要服务的本地化。二是拓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利用商务部农商互联对接洽谈会、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建立农村产品生产与电商企业的对接机制;支持企业构建“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产业联盟”,增强河北省农产品的竞争实力,形成河北省农产品的销售合力,提高河北省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占有率。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与商务部的协调,力争2018年将所有的有意愿的国家级贫困县都列入支持范围,将部分太行革命老区欠发达县也列入支持范围。二是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将农村电商企业纳入省商务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本地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发挥资金和管理的优势,实施合作或兼并重组,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
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7月5日
领导签发:邢洪平
联系人及电话:柳慧楼 8790973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8-07-24 | |
标 题: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主题词: 河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