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商务厅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8-07-24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冀商办案字[2018]第21

对河北省第十人民代表大

次会议第1642建议答复

于树中、檀英桃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构建“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产业联盟”,提升“农村电商扶贫”动能与质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对目前我省农村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透彻观点鲜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借鉴。

农村电子商务对促进农村经济实现跨跃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目标,并在县域农村电商发展服务体系的建立、农民学电商用电商意识的提升、农村产品网络销售的推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17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达到610.67亿元,居全国第5位,占全省网络零售额的25.9%,占比高出全国9.74个百分点。62个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116.5亿元,占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19.1%,高出全国9.2个百分点。

当前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仍然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瓶颈性问题,这些问题在你们的建议中都有体现。借鉴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着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并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打牢发展基础。一是加强农村电商资源的引进和对接。通过举办农村电商资源对接活动,将更多电商服务资源融入贫困县电商发展服务体系,为当地农村产品上行提供保障,将更多的便民服务资源引导接入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多品类、高档次的便捷服务,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从建起来,到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二是加强全省农村电商的横向联合。根据当前我省农村电商发展县域各自为战,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承办企业小、散、弱的状况,引导象河北365集团等这些有实力、有能力的创新型大型电商企业加强对全省各县电商企业的联合,构建产业电商联盟,优势互补,促进河北省农村电商市场的大一统局面的形成。

    (二)加快农村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进程。一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业部门在全省实施“农业质量提升年”行动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贫困县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贫困县农业规模化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加大省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绿色、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二是加快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孵化实施“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按照“一县一业、一园一牌”发展思路,支持贫困县创建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程每个贫困县根据本地特色产业情况,确定适合网络销售、带动面大的特色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鼓励中小型电商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的公信力,推动农村产品的网络销售

(三)加强农村产品的网络销售。一是强化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服务对贫困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培训和指导,引导电商服务企业入驻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供产品设计、人员培训、物流仓储、营销策划、产品追溯等全链条服务,促进贫困县实现当地农村产品上行主要服务的本地化。二是拓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利用商务部农商互联对接洽谈会、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建立农村产品生产与电商企业的对接机制;支持企业构建“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链产业联盟”,增强河北省农产品的竞争实力,形成河北省农产品的销售合力,提高河北省农产品在京津市场的占有率。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强与商务部的协调,力争2018年将所有的有意愿的国家级贫困县都列入支持范围,将部分太行革命老区欠发达县也列入支持范围。二是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将农村电商企业纳入省商务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本地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发挥资金和管理的优势,实施合作或兼并重组,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

你们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75

领导签发:邢洪平

联系人及电话:柳慧楼 8790973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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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07-24
标  题: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4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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