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冀商办案字[2017]第10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河北省委:
贵委提出的《以“创业精神+工匠精神”为引擎推动我省“老字号”企业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
商务部自2006年起,开始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经推荐、评选,我省共有27家企业获评“中华老字号”。从行业分布看,餐饮企业6家、食品加工企业19家、医药企业2家;从企业性质看,上市公司2家、国有控股公司1家、有限公司19家、股份公司7家、个人独资企业1家;从文化价值看,我省有6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家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家企业被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营业额55.46亿元,净利润3.12亿元,就业人员达1.2万人。近年来,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面对市场激烈竞争,依托品牌优势,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方式,主动克服原材料、人员成本上涨等因素,营业收入持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国一些大企业、大集团看到了老字号企业的发展潜力,纷纷对我省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如:中国巨力集团、联想集团和吉林万通药业集团分别收购了河北刘伶醉酿酒有限公司(现更名: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金牛制药有限公司(现更名:河北万通金牛药业有限公司)等品牌,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1年省商务厅利用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博物馆建设、技术改造、连锁经营、商标保护、技艺传承等方面给予了资金支持;2013年“金凤”冷链物流作为河北省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了300万元资金支持,并推荐为省冻肉储备企业。2011—2016年省工信厅通过技改资金,对金凤扒鸡、衡水老白干、刘美烧鸡、刘伶醉等4家中华老字号企业,以及中铁山桥、华北制药、耀华等企业共计17个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衡水老白干、中铁山桥、华北制药被授予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石家庄市出台《关于石家庄市支持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对“乐仁堂”、“马家扒鸡”、“中和轩”等3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资金。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联合衡水京安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上海证交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成为目前国内白酒生产骨干企业。2014年河北霸州争荣食品有限公司改制为河北争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味品行业公众公司),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争荣股份”,成为廊坊市首家登陆该区域资本市场企业。
(三)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一是配合国家商务部“品牌万里行”和“中华老字号”振兴工程的全国宣传,省商务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于2007年摄制完成了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专题片,并在河北电视台河北卫视频道进行了播出。二是配合协助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拍摄了老字号宣传片,强化对外宣传推介,扩大我省老字号品牌在全国的影响。三是根据河北省委宣传部《“美丽河北”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经企业申报、宣传展示、网络投票、集中宣传和深入报道,我省10家企业被评为“美丽河北·最美中华老字号”,充分展示了“中华老字号”形象、弘扬了传统商业文化。
(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参加“2010北京河北省商品大集”,连续3年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中华老字号博览会”,连续4年参加了中国(天津)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等展会。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厅利用市场开拓资金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予以全额补贴。参展企业充分借助展会平台,加强与采购企业对接洽谈,现场销售额逐年提高。目前,我省已有十余家企业的产品进入京津市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策引导。结合商务部等十六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我省具体实施意见,为我省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抢注老字号商标、字号、品牌和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商业街区优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并对老字号装修风格和形象在城市管理中采取备案登记;对于老字号企业在申报国家、省、市三级品牌方面予以优先,并对列入省级非遗传统酿造技艺的老字号项目,优先考虑报送国家级非遗项目。
(三)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一是建立老字号名录体系。认真开展老字号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老字号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二是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鼓励新闻出版机构制作、出版宣传老字号的电视专题片、纪录片、书籍和画册,发行老字号消费指南、手册和地图,营造有利于老字号发展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老字号技艺、服务、经营管理、特色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
(四)加强政策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对“中华老字号”在技术升级、品牌及产品宣传推广、连锁化发展、电子商务应用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倾斜。鼓励和引导有关金融、信用担保机构对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给予融资、担保支持;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以“字号”为纽带,走连锁扩张与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道路,统一技术和产品标准,拓展服务领域,实施规范化管理,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规模效益。
(五)加强合作交流。支持各地老字号企业交流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借鉴学习外省市老字号企业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创新能力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等措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品牌传承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保持老字号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6月16日
领导签发:徐彦平
联系人及电话:程伟 8790978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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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7-08-11 | |
标 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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