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商办案字[2014]第64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6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工信厅:
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658号提案《关于化解河北省落后产能的战略对策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规范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发展。鼓励“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市县两级政府不得擅自审批以各种名义设立新的园区。
二、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科学制定产业布局规划,在坚决遏制盲目扩张和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三、积极推进产城一体化发展,按照开发区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环境承载力、资源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物流运输等条件,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四、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园区集中,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格局。
其他问题,将根据我厅职责予以支持。
特复。
领导签发:史玉强
联系人及电话:李岱川 0311—87801853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14-10-29 | |
标 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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